为规范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的用标行为,维护标志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中心决定对绿色食品产品包装标签变更建立备案制度,并规定如下。
一、绿色食品产品包装标签备案是指:标志使用人在绿色食品证书有效期内,且在绿色食品证书登记内容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其绿色食品产品包装主要展示版面或绿色食品标志用标形式发生变化,或产品包装标签中净含量和规格等其中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标志使用人应在包装标签调整前向中心提出变更备案申请。
二、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产品包装标签备案审核工作,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产品包装标签备案受理和初审工作。
三、标志使用人及其绿色食品产品包装标签变更备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包装标签、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规定,以及绿色食品相关规定;
(二)产地环境、生产技术、生产工艺、质量管理制度等未发生变化;
(三)产品配料组成及配比未发生变化;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绿色食品产品包装标签变更备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标志使用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变更内容,同时提交变更后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设计样张》,并报送省级工作机构初审。
(二)省级工作机构应对产品包装标签内容是否符合备案受理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将变更申请材料报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标志使用人并告知原因。
(三)中心根据省级工作机构出具的初审意见做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决定,并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绿色食品产品包装标签变更备案通知书》同时送至标志使用人和省级工作机构。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获取更多资讯,请点击微信公众号
IHE大健康展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行业资讯”板块所刊登文章,若无特别版权声明,均来自网络转载;
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
如果您对稿件和图片等有版权及其它争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联系电话:18011840036;邮箱:499708785@qq.com
第22届广州国际生态农产品
食品产业博览会
同期举办:2023中国预制食品(预制菜)国际高峰论坛
数字经济·乡村振兴(湾区)发展大会
2023.6.9-11
广州·广交会展馆
具有代表性的各地绿色、生态等农产品、各地政府代表及主宾省产品、国家有机示范县/区 、精准扶贫有机产品、地理标 志性产品(宁夏枸杞、山茶油、五常大米、新疆大枣、乐陵小枣、霍山石斛、化州橘红、封丘树莓、西湖龙井、正阳花生 等),一路一带进口生态农产品及食品等
蜂蜜、蜂胶、天然蜂产品、蜂蜜加工产品、蜂蜜食品、蜂蜜饮品、蜂王浆口服液、养蜂机具、蜂技术、蜂业设备、蜂产品 包装设计等,蜂产品健康连锁机构、养蜂厂、合作社等
无抗肉类如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无抗鸡蛋、奶牛及奶制品、中草药无抗养殖技术、中草药蛋鸡、肉鸡无抗养殖技 术、功能性生物(发酵)饲料无抗养殖技术、生物酵素无抗养殖技术等
通过国家及海外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有机蔬菜及粮油、有机肉禽蛋奶、有机茶、有机 鲜干瓜果、枸杞、菌菇类、有机加工食品、饮品、滋补品、营养品等
米类、肉类、果蔬、海洋生物制品、油类、饮料、茶叶(绿茶、红茶、白茶、黄茶、黑茶、有机茶、再生茶、萃取茶、浓缩 茶、养生茶、降压茶等)、奶制品、豆奶制品、红枣、菇类、野生山核桃、榛子、松子,螺旋藻、新资源食品、素食产品 (素食原料、素食制品、养生食品、素食点心、素食餐厅)、调料等
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果汁、饮料等
国内及进口天然食品及用品、天然原料及辅料、原生态食品及用品、生态原料及辅料等
生物、有机投入物、防虫妨害、设计、包装等产业配套产品、检测仪器、涉农信息化新技术、农业电子商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