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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具体样式和有关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公告指出“承诺达标合格证”具体包括承诺事项、承诺依据和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产地、承诺主体、联系方式、开具时间等内容。其中,最受业界关注的是承诺事项内容,公告明确指出需要显示出“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未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内容。
据了解,本次公告是对上个月农业农村部最新公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的最新说明。《管理办法》规定了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以及其他规定农产品均需要标注“承诺达标合格证”。此项规定不仅适用于农产品生产企业,还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
据专家分析,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不仅是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更是保障农产品安全、实现追溯管理、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管理。同时也是农产品进入加工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食堂等采购单位的重要凭证。未张贴或者虚假标注合格证的农产品不得被收购和售卖。
公告显示,本项规定即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资料来源:国家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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